| 类别(163-A) |
要求 |
| 对于申请人全家资产方面的要求 |
1.人全家拥有25万澳币以上的净资产,这些资产应该可以转到澳洲,用于创办企业
2.以外申请人还应该有足够的资产来支付在澳洲的生活费用 |
| 对于申请人的企业的要求 |
1.在申请之前的四年中的两年,申请人在企业里面有股份,这个企业在这两年中的营业额超过30万澳币 |
| 对于申请人的管理经验的要求 |
1.l 申请人需要有总体成功的管理经验
2.申请人目前从事的生意占据申请人不到50%的时间 |
| 对于申请人个人情况的要求 |
1.l 申请人不超过55周岁,除非担保的州认为申请人有特别贡献
2.申请人全家没有从事非法生意经历 |
| 申请人需要了解的义务 |
1.l 申请人有意向去澳州创办或者参股企业,并且参与管理
2.l 申请人认为需要去澳洲经营管理企业
3.申请人签署声明,了解此签证包含的义务 |
| 其他要求 |
1.取得州担保 |